作者: | 发布时间:2018-12-20 | 游览:3124
内容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12月1日施行。各级主管部门均已转发通知,要求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积极响应
各分公司、项目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12月1日施行。各级主管部门均已转发通知,要求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积极响应。
1、请各分公司、项目部网上下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全文,并及时组织学习活动。
2、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中,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组织项目施工人员学习。按通知要求将对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进行培训和参加研讨会、讲座等方式,突出学习宣传重点内容,明确安全生产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特此通知
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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