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发布时间:2018-12-20 | 游览:2004
内容摘要:根据省建设厅闽建建[2006]59号、市建设局龙政建[2007]人2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保证建筑材料检测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全市建筑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闽建建[2006]59号、市建设局龙政建[2007]人2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保证建筑材料检测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拟在近期举办建设工程现场试验(见证)员培训班(注:建筑施工单位称“试验员”、建设监理单位称“见证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尚无试验(见证)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凡持有以下六种证书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①持有土木建筑系列及其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证书的人员;②持有土木建筑系列及其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③持有土建或安装类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中级岗位证书的人员;④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以下称“六证”人员。
已持有试验(见证)员岗位证书的人员:是指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持有试验(见证)员证书而证书有效期至2012年到期的人员均属这次的培训对象。
报名年龄范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60周岁不在报名年龄范围内)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6月4日至5日,地点在龙岩市新罗区西城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三楼建设培训中心。
三、报名必备资料
尚无试验(见证)员岗位证书的人员:1、应带上述“六证”之一证书原件;2、交付《建设工程试验(见证)员岗位证书申请表》(即附件一)每人一份,贴一寸彩色相片3张;3、交付“六证”之一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
已有试验(见证)员岗位证书的人员:1、交付已到期的试验(见证)员岗位证书原件;2、交付《建设工程试验(见证)员培训报名表》(即附件二),贴一寸彩色相片2张。
备注:每张相片背后均应用圆珠笔写上公司的名称和学员的姓名。复印件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四、培训费按规定收取。收费、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97—2282399 联系人:袁开慧
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培训中心
2012年5月25日
ag真人的版权所有:福建省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